我渐渐地发觉,我在生活中有很多习惯是一种悖论的存在。
我常在夜里12点之后,睡眼惺忪地望着手机屏幕,用最后一点精力查看各大购物网站所卖的皮肤保养品,比如说改善细纹和黑眼圈的眼霜、精华液和面膜等。
每次这么做的时候,我的脑后边都会冒出一阵声音,那是另一个自己在嘲笑我的行为。
熬夜买眼霜?多么奇怪的行为。若不熬夜看手机买眼霜的话,哪里还需要买这种眼霜?
同样的,有时候我会控制不住嘴馋,在不饿的情况下吃下一整杯泡面当作夜宵。我是这么解释自己的行为:我享受的不是夜宵,而是吃夜宵的情怀。特别是下雨的夜晚,格外能勾起我对泡面的食欲。
于是,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经营着深夜食堂。
到了白天的正餐时间,让我在夜晚心动的泡面就会变得很没吸引力,甚至被嫌弃。
在我看来,如果正餐的时候吃泡面,简直就是伙食不好的体现。同样如此像悖论一般存在的,是我看待麦当劳的方式。
当我还在电视台当一名数码记者的时候,轮班制的工作时间使我的睡眠时间、吃饭时间变得特别混乱。我开始跟着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几时吃饭、吃什么当饭。
麦当劳成为了我在办公室里少数可以吃到的食物。只要是因为工作走不开而点了麦当劳外卖,我就会啃着汉堡然后特别心疼自己。
即便是点了我最爱吃的麦辣鸡腿堡。
很多个工作的夜晚,我都是在冷冰冰的空调室里啃着还在散热的汉堡,望着窗外没有行人的街道。于是我对街灯昏黄的颜色,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。
到了不用去上班的时候,如果能在夜里点一份麦当劳当夜宵,我就会觉得生活的幸福指数变得特别高,高到咬下每一口麦辣鸡腿堡都觉得是奢侈的幸福。
油而辣的鸡肉在口腔散发着我在生活中感受到的百分百满足感。
泡面与麦当劳,久而久之就成为了我的深夜美食经典“菜色”。
还在上大学的时候,我曾经因为久坐不动而增加了不少体重。终于,在大四快要毕业的时候,我决定开始减肥。
我开始减少饭量、少喝奶茶,减少糖分的摄取,多喝乌龙茶。像老人一般清淡的饮食路线,帮我成功减掉了几公斤的体重。在我还沾沾自喜的时候,我大学毕业了。
我有了第一份工作,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又瘦了几公斤。那个时候,我常常在每天睡前问自己,如果工作是每天就像打战一样费力,那也太不正常了吧?
如果工作赚钱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好,但是自己又因为工作而没了生活,那这不也同样是一种悖论般存在的东西吗?
就像我熬夜买眼霜一样。
后记:晚餐后拖了地板,本来想好好休息一下的,却在洗澡后擦眼霜时有了创作的冲动。翻开笔记本电脑我就开始敲键盘打字,写着写着竟然又饿了!你们读到这里时,我也吃完一杯泡面了。